为进一步宣传福彩公益文化理念,打造福彩游戏品牌,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,促进网点即开票的销售,经市中心研究决定,特制定以下网点即开票营销奖励办法:
一、活动时间:2012年10月1日—12月31日。
二、参与对象:全市福利彩票投注站。
三、奖项设置:
1、销量奖:①按月统计考核,站点刮刮乐月销量达5000元以上--10000元(含10000元),按当月刮刮乐销量的0.5%给予现金奖励。
②按月统计考核,站点刮刮乐月销量达10000元以上--20000元(含20000元),按当月刮刮乐销量的1%给予奖励。
③按月统计考核,站点刮刮乐月销量达20000元以上,按当月刮刮乐销量的1.5%给予奖励。
2、奖中奖:达到获奖条件第①条的另奖2013年福彩年历10张;达到获奖条件第②条的另奖2013年福彩年历30张;达到获奖条件第③条的另奖2013年福彩年历50张;此奖项只取三个月中销量最高的一个月进行奖励,不累积计奖。
四、活动规则:
1、本次活动时间以三个月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,活动期间投注站每月必须完成合同约定任务才能参与以上奖励活动,如其中有一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任务,则取消该站点此次活动所有获奖资格。
2、本次活动不按月兑付奖励,待活动结束后在两个月内完成奖励兑付。
3、为彰显福彩投注站品牌,本次活动年历设计中留有赠语区,获奖站业主可自行提名赠送给彩民。
4、为确保本次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活动结束后将对获奖投注站进行汇总、核查、公示七天,确认无异议后对获奖站点进行奖励。
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
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